• <track id="zeavu"><ruby id="zeavu"><tt id="zeavu"></tt></ruby></track>

  • <acronym id="zeavu"></acronym>

        <table id="zeavu"></table>

        <acronym id="zeavu"></acronym>
      1. <pre id="zeavu"><ruby id="zeavu"><b id="zeavu"></b></ruby></pre>
        <table id="zeavu"></table>

      2. <p id="zeavu"></p>
        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

        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

        08/ 04/ 2010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建筑活動的監督管理,維護建筑市場秩序,保證建設工程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實施對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適用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建筑業企業,是指從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裝修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活動的企業。
        第三條 建筑業企業應當按照其擁有的注冊資本、凈資產、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業績等資質條件申請資質,經審查合格,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后,方可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建筑活動。
        第四條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建筑業企業資質的歸口管理工作。國務院鐵道、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民航等有關部門配合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實施相關資質類別建筑業企業資質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筑業企業資質的歸口管理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交通、水利、通信等有關部門配合同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實施相關資質類別建筑業企業資質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 資質分類和分級
        第五條 建筑業企業資質分為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和勞務分包三個序列。
        獲得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可以對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或者對主體工程實行施工承包。承擔施工總承包的企業可以對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將非主體工程或者勞務作業分包給具有相應專業承包資質或者勞務分包資質的其他建筑業企業。
        獲得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可以承接施工總承包企業分包的專業工程或者建設單位按照規定發包的專業工程。專業承包企業可以對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將勞務作業分包給具有相應勞務分包資質的勞務分包企業。
        獲得勞務分包資質的企業,可以承接施工總承包企業或者專業承包企業分包的勞務作業。
        第六條 施工總承包資質、專業承包資質、勞務分包資質序列按照工程性質和技術特點分別劃分為若干資質類別。
        各資質類別按照規定的條件劃分為若干等級。
        建筑業企業資質等級標準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
        第三章 資質申請和審批
        第七條 建筑業企業應當向企業注冊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資質。
        中央管理的企業直接向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資質,其所屬企業申請施工總承包特級、一級和專業承包一級資質的,由中央管理的企業向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同時,向企業注冊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八條 新設立的建筑業企業,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注冊手續并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后,方可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資質申請手續。
        新設立的企業申請資質,應當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供下列資料:
        (一)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三)企業章程;
        (四)企業法定代表人和企業技術、財務、經營負責人的任職文件、職稱證書、身份證;
        (五)企業項目經理資格證書、身份證;
        (六)企業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的職稱證書;
        (七)需要出具的其他有關證件、資料。
        第九條 建筑業企業申請資質升級,除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供本規定第八條所列資料外,還應當提供下列資料:
        (一)企業原資質證書正、副本;
        (二)企業的財務決算年報表;
        (三)企業完成的具有代表性工程的合同及質量驗收、安全評估資料。
        第十條 施工總承包序列特級和一級企業、專業承包序列一級企業(不含本規定第七條第二款所列企業)資質經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其中鐵道、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民航等方面的建筑業企業資質,由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商同級有關部門審核同意后,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經國務院有關部門初審同意后,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審核部門應當對建筑業企業的資質條件和申請資質提供的資料審查核實。
        施工總承包序列和專業承包序列二級及二級以下企業資質,由企業注冊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其中交通、水利、通信等方面的建筑業企業資質,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征得同級有關部門初審同意后審批。
        勞務分包序列企業資質由企業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第十一條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建筑業企業的資質審批,應當從受理建筑業企業的申請之日起60日內完成。
        由有關部門負責初審的,初審部門應當從收到建筑業企業的申請之日起20日內完成初審;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收到初審材料之日起30日內完成審批,并將審批結果通知初審部門。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審批結果在公眾媒體上公告。
        第十二條 新設立的建筑業企業,其資質等級按照最低等級核定,并設一年的暫定期。
        由于企業改制,或者企業分立、合并后組建設立的建筑業企業,其資質等級根據實際達到的資質條件按照本規定的審批程序核定。
        第十三條 申請施工總承包資質的建筑業企業應當在總承包序列內選擇一類資質作為本企業的主項資質,并可以在總承包序列內再申請其他類不高于企業主項資質級別的資質,也可以申請不高于企業主項資質級別的專業承包資質。施工總承包企業承擔總承包項目范圍內的專業工程可以不再申請相應專業承包資質。
        專業承包企業、勞務分包企業可以在本資質序列內申請類別相近的資質。
        第十四條 建筑業企業申請晉升資質等級或者主項資質以外的資質,在申請之日前一年內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予批準:
        (一)與建設單位或者企業之間相互串通投標,或者以行賄等不正當手段謀取中標的;
        (二)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的;
        (三)將承包的工程轉包或者違法分包的;
        (四)嚴重違反國家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
        (五)發生過三級以上工程建設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或者發生過兩起以上四級工程建設質量安全事故的;
        (六)隱瞞或者謊報、拖延報告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或者破壞事故現場、阻礙對事故調查的;
        (七)按照國家規定需要持證上崗的技術工種的作業人員未經培訓、考核,未取得證書上崗,情節嚴重的;
        (八)未履行保修義務,造成嚴重后果的;
        (九)違反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規定和安全生產技術規程,情節嚴重的;
        (十)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第十五條 建筑業企業資質條件符合資質等級標準,且未發生本規定第十四條所列行為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相應資質等級的《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
        《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分為正本和副本,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印制,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涂改、偽造、出借、轉讓《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不得非法扣壓、沒收《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
        第十七條 建筑業企業在領取新的《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的同時,應當將原資質證書交回原發證機關予以注銷。
        建筑業企業因破產、倒閉、撤銷、歇業的,應當將資質證書交回原發證機關予以注銷。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十八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建筑業企業資質的監督管理。
        禁止任何部門采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以外的其他資信、許可等建筑市場準入限制。
        第十九條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建筑業企業資質實行年檢制度。
        施工總承包特級企業資質和一級企業資質、專業承包一級企業資質,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年檢;其中鐵道、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民航等方面的建筑業企業資質,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聯合年檢。
        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二級及二級以下企業資質、勞務分包企業資質,由企業注冊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年檢;其中交通、水利、通信等方面的建筑業企業資質,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有關部門聯合年檢。
        第二十條 建筑業企業資質年檢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企業在規定時間內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建筑業企業資質年檢表》、《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及其他有關資料,并交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在收到企業年檢資料后40日內對企業資質年檢做出結論,并記錄在《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副本的年檢記錄欄內。
        第二十一條 建筑業企業資質年檢的內容是檢查企業資質條件是否符合資質等級標準,是否存在質量、安全、市場行為等方面的違法違規行為。
        建筑業企業年檢結論分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種。
        第二十二條 建筑業企業資質條件符合資質等級標準,且在過去一年內未發生本規定第十四條所列行為的,年檢結論為合格。
        第二十三條 建筑業企業資質條件中,凈資產、人員和經營規模未達到資質等級標準,但不低于資質等級標準的80%,其他各項均達到標準要求,且過去一年內未發生本規定第十四條所列行為的,年檢結論為基本合格。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業企業的資質年檢結論為不合格:
        (一)資質條件中凈資產、人員和經營規模任何一項未達到資質等級標準的80%,或者其他任何一項未達到資質等級標準的;
        (二)有本規定第十四條所列行為之一的。
        已經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降低資質等級處罰的行為,年檢中不再重復追究。
        第二十五條 建筑業企業資質年檢不合格或者連續兩年基本合格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重新核定其資質等級。新核定的資質等級應當低于原資質等級,達不到最低資質等級標準的,取消資質。
        第二十六條 建筑業企業連續三年年檢合格,方可申請晉升上一個資質等級。
        第二十七條 建筑業企業資質升級,由企業在資質年檢結束后兩個月內提出申請,分批集中辦理;建筑業企業資質其他變更事項,應當隨時辦理。
        第二十八條 降級的建筑業企業,經過一年以上時間的整改,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查確認,達到規定的資質標準,且在此期間內未發生本規定第十四條所列行為的,可以按照本規定重新申請原資質等級。
        第二十九條 在規定時間內沒有參加資質年檢的建筑業企業,其資質證書自行失效,且一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資質。
        第三十條 建筑業企業遺失《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應當在公眾媒體上聲明作廢。
        第三十一條 建筑業企業變更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技術負責人等,應當在變更后的一個月內,到原審批部門辦理變更手續。其中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的企業除企業名稱變更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外,企業地址、法定代表人、技術負責人的變更委托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辦理結果向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五章 罰則
        第三十二條 涂改、偽造或者采取不正當手段騙取《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的,吊銷資質證書,處工程合同價款2%以上4%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第三十三條 未取得《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承攬工程的,予以取締,并處工程合同價款2%以上4%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第三十四條 超越本單位資質等級承攬工程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工程合同價款2%以上4%以下的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第三十五條 轉讓、出借《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工程合同價款2%以上4%以下的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
        第三十六條 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理資質變更手續的,責令限期辦理,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七條 將承包的工程轉包或者違法分包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工程合同價款0.5%以上1%以下的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
        第三十八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
        (一)施工中偷工減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設計圖紙或者施工技術標準施工的其他行為的;
        (二)未對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設備和商品混凝土進行檢驗,或者未對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取樣檢測的;
        (三)其他違法違規行為。
        第三十九條 本規定的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和吊銷資質證書的行政處罰,由頒發資質證書的機關決定;其他行政處罰,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依照法定職權決定。
        第四十條 資質審批部門未按照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審批資質的,由上級資質審批部門責令改正,已審批的資質無效。
        第四十一條 從事資質管理的工作人員在資質審批和管理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四十二條 本規定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第四十三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本規定制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實施細則。
        第四十四條 本規定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1995年10月6日建設部頒布的《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48號)同時廢止。
          ┏━━┯━━━━━━━━┯━━━━━━━━━┯━━━━━━━━━━┯━━━━━━━━┓
        ┃序號│ 工 程 類 別│ 一 等 │ 二 等 │ 三 等 ┃
        ┠──┼───┬────┼─────────┼──────────┼────────┨
        ┃ │ │ │28層以上;36米跨度│14--28層;24-36米跨 │14層以下;24米跨┃
        ┃ │ │一般房屋│以上(輕鋼結構除外)│度(輕鋼結構除外);│度以下(輕鋼結構┃
        ┃ │ │建筑工程│;單項工程建筑面積│單項工程建筑面積 │除外);單項工程┃
        ┃ │ │ │30000平方米以上 │10000--30000平方米;│建筑面積10000平 ┃
        ┃ │ │ │ │ │方米以下 ┃
        ┃ 一 │房屋建├────┼─────────┼──────────┼────────┨
        ┃ │筑工程│高聳構筑│高度120米以上 │高度70--120米 │高度70米以下 ┃
        ┃ │ │ 工程 │ │ │ ┃
        ┃ │ ├────┼─────────┼──────────┼────────┨
        ┃ │ │住宅小區│建筑面積12萬平方米│建筑面積6—12萬平方 │建筑面積6萬平方 ┃
        ┃ │ │ 工程 │以上 │米 │米以下 ┃
        ┠──┼───┼────┼─────────┼──────────┼────────┨
        ┃ │ │鋼鐵冶煉│年產100萬噸以上或 │年產100萬噸以下或單 │ ┃
        ┃ │ │ 連鑄 │單座高爐爐容1000立│座高爐爐容1000立方米│ ┃
        ┃ │ │ │方米以上或單座公稱│以下或單座公稱容量轉│ ┃
        ┃ │ │ │容量轉爐50噸以上或│爐50噸以下或電爐50噸│ ┃
        ┃ │ │ │電爐50噸以上 │以下 │ ┃
        ┃ │ ├────┼─────────┼──────────┼────────┨
        ┃ │ │軋鋼工程│年產25萬噸以上或裝│年產25萬噸以下 │ ┃
        ┃ │ │ │備連續、半連續軋機│ │ ┃
        ┃ │ ├────┼─────────┼──────────┼────────┨
        ┃ │ │煉焦工程│年產50萬噸以上或碳│年產50萬噸以下或炭 │ ┃
        ┃ │ │ │化室高度4.3米以上 │化室高度4.3米以下 │ ┃
        ┃ │ ├────┼─────────┼──────────┼────────┨
        ┃ 二 │冶 煉 │燒結工程│單臺燒結機90平方米│單臺燒結機90平方米以│ ┃
        ┃ │工 程 │ │以上 │下 │ ┃
        ┃ │ ├────┼─────────┼──────────┼────────┨
        ┃ │ │制氧工程│小時制氧10000立方 │小時制氧10000立方米 │ ┃
        ┃ │ │ │米以上 │以下 │ ┃
        ┃ │ ├────┼─────────┼──────────┼────────┨
        ┃ │ │氧化鋁加│年產30萬噸以上 │年產10—30萬噸 │年產10萬噸以下 ┃
        ┃ │ │ 工工程 │ │ │ ┃
        ┃ │ ├────┼─────────┼──────────┼────────┨
        ┃ │ │有色金屬│年產10萬噸以上 │年產5—10萬噸 │年產5萬噸以下 ┃
        ┃ │ │冶煉、電│ │ │ ┃
        ┃ │ │ 解 │ │ │ ┃
        ┃ │ ├────┼─────────┼──────────┼────────┨
        ┃ │ │有色金屬│年產3萬噸以上 │年產1—3萬噸 │年產1萬噸以下 ┃
        ┃ │ │加工工程│ │ │ ┃
        ┃ │ ├────┼─────────┼──────────┼────────┨
        ┃ │ │水泥工程│日產2000噸以上 │日產1000—2000噸 │日產1000噸以下 ┃
        ┃ │ ├────┼─────────┼──────────┼────────┨
        ┃ │ │浮法玻璃│日熔量400噸以上 │日熔量300—400噸 │日熔量300噸以下 ┃
        ┃ │ │ 工程 │ │ │ ┃
        ┠──┼───┼────┼─────────┼──────────┼────────┨
        ┃ │ │ 井工礦 │年產120萬噸以上 │年產45—120萬噸 │年產45萬噸以下 ┃
        ┃ │ │ 工程 │ │ │ ┃
        ┃ │ ├────┼─────────┼──────────┼────────┨
        ┃ │ │ 冼選煤 │年產120萬噸以上 │年產45—120萬噸 │年產45萬噸以下 ┃
        ┃ │ │ 工程 │ │ │ ┃
        ┃ │ ├────┼─────────┼──────────┼────────┨
        ┃ │ │立井井筒│深度800米以上 │深度300—800米 │深度300米以下 ┃
        ┃ │ │ 工程 │ │ │ ┃
        ┃ │ ├────┼─────────┼──────────┼────────┨
        ┃ │ │露天礦山│年產400萬噸以上 │年產100—400萬噸 │年產100萬噸以下 ┃
        ┃ │ │ 工程 │ │ │ ┃
        ┃ │ ├────┼─────────┼──────────┼────────┨
        ┃ │ │鐵礦采、│年產100萬噸以上 │年產60—100萬噸 │年產60萬噸以下 ┃
        ┃ │ │ 選工程 │ │ │ ┃
        ┃ │ ├────┼─────────┼──────────┼────────┨
        ┃ │ │黑色礦山│年產200萬噸以上 │年產60—200萬噸 │年產60萬噸以下 ┃
        ┃ │ │采選工程│ │ │ ┃
        ┃ │ ├────┼─────────┼──────────┼────────┨
        ┃ 三 │礦 山 │ 有色砂 │年產100萬噸以上 │年產60—100萬噸 │年產60萬噸以下 ┃
        ┃ │工 程 │ 礦工程 │ │ │ ┃
        ┃ │ │ 采、選 │ │ │ ┃
        ┃ │ ├────┼─────────┼──────────┼────────┨
        ┃ │ │有色脈礦│年產60萬噸以上 │年產30—60萬噸 │年產30萬噸以下 ┃
        ┃ │ │ 采、選 │ │ │ ┃
        ┃ │ │ 工程 │ │ │ ┃
        ┃ │ ├────┼─────────┼──────────┼────────┨
        ┃ │ │磷礦、硫│年產60萬噸以上 │年產30—60萬噸 │年產30萬噸以下 ┃
        ┃ │ │鐵礦工程│ │ │ ┃
        ┃ │ ├────┼─────────┼──────────┼────────┨
        ┃ │ │鈾礦工程│年產30萬噸以上 │年產20—30萬噸 │年產20萬噸以下 ┃
        ┃ │ ├────┼─────────┼──────────┼────────┨
        ┃ │ │石膏礦、│年產20萬噸以上 │年產10—20萬噸 │年產10萬噸以下 ┃
        ┃ │ │ 石英礦 │ │ │ ┃
        ┃ │ │ 工程 │ │ │ ┃
        ┃ │ ├────┼─────────┼──────────┼────────┨
        ┃ │ │石灰石礦│年產70萬噸以上 │年產40—70萬噸 │年產40萬噸以下 ┃
        ┃ │ │ 工程 │ │ │ ┃
        ┠──┼───┼────┼─────────┼──────────┼────────┨
        ┃ │ │ │原油處理能力在500 │原油處理能力在50—50│原油處理能力在50┃
        ┃ │ │煉油化工│萬噸/年以上的一次 │0萬噸/年以上的一次加│萬噸/年以下的一 ┃
        ┃ │ │工業工程│加工及相應二次加工│工及相應二次加工裝置│次加工及相應二次┃
        ┃ │ │ │裝置和后加工裝置 │和后加工裝置 │加工裝置和后加工┃
        ┃ │ │ │ │ │裝置 ┃
        ┃ │ ├────┼─────────┼──────────┼────────┨
        ┃ │ │ │原油處理能力150萬 │原油處理能力80—150 │原油處理能力80萬┃
        ┃ │ │ │噸/年以上、天然氣 │萬噸/年、天然氣處理 │噸/年以下、天然 ┃
        ┃ │ │油田工業│處理能力150萬方/天│能力50—150萬方/天、│氣處理能力50萬方┃
        ┃ │ │ 工程 │以上、產能50萬噸以│產能30—50萬噸及配套│/天以下、產能30 ┃
        ┃ │ │ │上及配套設施 │設施 │萬噸以上及配套設┃
        ┃ │ │ │ │ │施 ┃
        ┃ │ ├────┼─────────┼──────────┼────────┨
        ┃ │ │輸油氣管│100千米以上 │30—100千米 │30千米以下 ┃
        ┃ │ │ 道工程 │ │ │ ┃
        ┃ │ ├────┼─────────┼──────────┼────────┨
        ┃ │ │儲油氣容│壓力容器8MPA以上;│壓力容器1—8MPA;大 │壓力容器1MPA以下┃
        ┃ │ │器設備安│大型油氣儲罐10萬立│型油氣儲罐1—10萬立 │;大型油氣儲罐1 ┃
        ┃ │ │ 裝工程 │方米/臺以上 │方米/臺 │萬立方米/臺以下 ┃
        ┃ │ ├────┼─────────┼──────────┼────────┨
        ┃ 四 │化 工 │乙烯工程│年產30萬噸以上 │年產11-30萬噸 │年產11萬噸以下 ┃
        ┃ │石 油 ├────┼─────────┼──────────┼────────┨
        ┃ │工 程 │合成橡膠│ │ │ ┃
        ┃ │ │合成樹脂│年產4萬噸以上 │ 年產2-4萬噸 │年產2萬噸以下 ┃
        ┃ │ │及塑料和│ │ │ ┃
        ┃ │ │ 化纖 │ │ │ ┃
        ┃ │ ├────┼─────────┼──────────┼────────┨
        ┃ │ │有機原料│投資額2億元以上 │投資額1-2億元 │投資額1億元以下 ┃
        ┃ │ │農藥、染│ │ │ ┃
        ┃ │ │ 料 │ │ │ ┃
        ┃ │ ├────┼─────────┼──────────┼────────┨
        ┃ │ │輪胎工程│年產30萬套以上 │年產20-30萬套 │年產20萬套以下 ┃
        ┃ │ ├────┼─────────┼──────────┼────────┨
        ┃ │ │制酸工業│年產硫酸16萬噸以上│年產硫酸8-16萬噸 │年產硫酸8萬噸 ┃
        ┃ │ │ 工程 │ │ │以下 ┃
        ┃ │ ├────┼─────────┼──────────┼────────┨
        ┃ │ │制堿工業│年產燒堿5萬噸以上 │年產燒堿2-5萬噸; │年產燒堿2萬噸以 ┃
        ┃ │ │ 工程 │年產純堿40萬噸以上│年產純堿20-40萬噸 │下;年產純堿20萬┃
        ┃ │ │ │ │ │噸以下 ┃
        ┃ │ ├────┼─────────┼──────────┼────────┨
        ┃ │ │ │年產20萬噸以上合成│年產8-20萬噸以上合成│年產8萬噸以下合 ┃
        ┃ │ │化肥工業│氨及相應后加工裝置│氨及相應后加工裝置;│成氨及相應后加工┃
        ┃ │ │ 工程 │;年產24萬噸以上磷│年產12-24萬噸以上磷 │裝置;年產12萬噸┃
        ┃ │ │ │氨工程 │氨工程 │以下磷氨工程 ┃
        ┠──┼───┼────┼─────────┼──────────┼────────┨
        ┃ │ │水庫工程│總庫容1億立方米以 │總庫容1千萬-1億立方 │總庫容1000萬立方┃
        ┃ │ │ │上 │米 │米以下 ┃
        ┃ │ ├────┼─────────┼──────────┼────────┨
        ┃ 五 │水利水│運河工程│流域面積1萬平方千 │流域面積1000-10000平│流域面積1000平方┃
        ┃ │電工程│ │米以上 │方千米 │千米以下 ┃
        ┃ │ ├────┼─────────┼──────────┼────────┨
        ┃ │ │水利發電│總裝機容量250MW以 │總裝機容量25-250MW │總裝機容量25MW以┃
        ┃ │ │ 站工程 │上 │ │下 ┃
        ┠──┼───┼────┼─────────┼──────────┼────────┨
        ┃ │ │火力發電│單機容量30萬千瓦以│單機容量5-30萬千瓦 │單機容量5萬千瓦 ┃
        ┃ │ │ 站工程 │上 │ │以下 ┃
        ┃ │ ├────┼─────────┼──────────┼────────┨
        ┃ 六 │電 力 │核力發電│核電站 │ │ ┃
        ┃ │工 程 │ 站工程 │ │ │ ┃
        ┃ │ ├────┼─────────┼──────────┼────────┨
        ┃ │ │輸變電 │330千伏以上 │220-330千伏 │220千伏以下 ┃
        ┃ │ │ 工程 │ │ │ ┃
        ┠──┼───┼────┼─────────┼──────────┼────────┨
        ┃ │ │ 林業局 │面積35萬公頃以上 │面積35萬公頃以下 │ ┃
        ┃ │ │ (場) │ │ │ ┃
        ┃ │ │總體工程│ │ │ ┃
        ┃ │林業及├────┼─────────┼──────────┼────────┨
        ┃ 七 │生 態 │林產工業│投資額5000萬元以上│投資額5000萬元以下 │ ┃
        ┃ │工 程 │ 工程 │ │ │ ┃
        ┃ │ ├────┼─────────┼──────────┼────────┨
        ┃ │ │生態建設│投資額3000萬元以上│投資額3000萬元以下 │ ┃
        ┃ │ │ 工程 │ │ │ ┃
        ┠──┼───┼────┼─────────┼──────────┼────────┨
        ┃ │ │鐵路綜合│新建、改建一級干線│新建、改建一級干線,│ ┃
        ┃ │ │ 工程 │,單線鐵路40千米以│單線鐵路40千米以下;│專用線、專用鐵路┃
        ┃ │ │ │上;雙線30千米以上│雙線30千米以下,二級│ ┃
        ┃ │ │ │及樞紐 │干線及站線 │ ┃
        ┃ │ ├────┼─────────┼──────────┼────────┨
        ┃ │ │鐵路橋梁│橋長500米以上 │橋長100-500米 │橋長100米以下 ┃
        ┃ 八 │鐵路 │ 工程 │ │ │ ┃
        ┃ │工程 ├────┼─────────┼──────────┼────────┨
        ┃ │ │鐵路隧道│單線3000米以上, │單線2000-3000米 │單線2000米以下 ┃
        ┃ │ │ 工程 │雙線1500米以上 │雙線1000-1500米 │雙線1000米以下 ┃
        ┃ │ ├────┼─────────┼──────────┼────────┨
        ┃ │ │鐵路通信│新建、改建鐵路(含│新建、改建鐵路(不含│ ┃
        ┃ │ │信號、電│樞紐,配、變電所,│樞紐,配、變電所,分│ ┃
        ┃ │ │力電氣化│分區亭)單雙線2000│區亭)單雙線2000米及│ ┃
        ┃ │ │ 工程 │米及以上 │以下 │ ┃
        ┠──┼───┼────┼─────────┼──────────┼────────┨
        ┃ │ │公路工程│高速公路;一級公路│高速公路路基;一級公│二級公路及以下各┃
        ┃ │ │ │ │路 │級公路 ┃
        ┃ │ ├────┼─────────┼──────────┼────────┨
        ┃ │ │ │獨立大橋工程;特大│大橋總長100-500米或 │中橋及以下橋梁工┃
        ┃ │ │公路橋梁│橋總長500米以上或 │單跨跨徑40-100米 │程總長100米以下 ┃
        ┃ │ │ 工程 │單跨跨徑100米以上 │ │或單跨跨徑40米以┃
        ┃ │ │ │ │ │下 ┃
        ┃ 九 │ 公路 ├────┼─────────┼──────────┼────────┨
        ┃ │ 工程 │公路隧道│長度3000米以上 │長度250-3000米 │長度250米以下 ┃
        ┃ │ │ 工程 │ │ │ ┃
        ┃ │ ├────┼─────────┼──────────┼────────┨
        ┃ │ │ │通訊、監控、收費等│標志、標線、護欄、護│二級公路及以下各┃
        ┃ │ │ │公路機電工程;高速│網、反光路標、輪廓標│級公路的標志、標┃
        ┃ │ │交通工程│公路環保工程 │、防眩設施等公路交通│線等公路交通安全┃
        ┃ │ │ │ │安全設施;一級公路環│設施;二級公路及┃
        ┃ │ │ │ │保工程 │以下各級公路環保┃
        ┃ │ │ │ │ │工程 ┃
        ┠──┼───┼────┼─────────┼──────────┼────────┨
        ┃ │ │ │海港:雜貨150萬噸 │海港:雜貨100~150萬│海港:雜貨100萬 ┃
        ┃ │ │港口年吞│以上,散貨300萬噸 │噸,散貨200~300萬噸│噸以下散貨200萬 ┃
        ┃ │ │ 吐能力 │以上;河港:雜貨25│河港:雜貨200~250萬│噸以下;河港:雜┃
        ┃ │ │ │0萬噸以上,散貨300│噸;散貨250~300萬噸│貨200萬噸以下, ┃
        ┃ │ │ │萬噸以上。 │以上。 │散貨250萬噸以下 ┃
        ┃ │ ├────┼─────────┼──────────┼────────┨
        ┃ │ │ │海港:2.5萬噸級以 │海港:1~2萬噸級碼頭│海港:5000噸級以┃
        ┃ │ │碼頭噸位│上碼頭;河港:5000│河港:1000~5000噸級│下碼頭;河港: ┃
        ┃ 十 │港口與│ │噸級以上碼頭。 │碼頭。 │500噸級以下碼頭 ┃
        ┃ │ 航道 ├────┼─────────┼──────────┼────────┨
        ┃ │ 工程 │ │通航萬噸級以上船舶│通航萬噸級以上船舶的│通航萬噸級以下船┃
        ┃ │ │航道、疏│沿海復雜航道;通航│沿海及長江干線航道;│舶的沿海航道;通┃
        ┃ │ │ 浚 │1000噸級以上船舶的│通航300~1000噸級船 │航300噸級以下船 ┃
        ┃ │ │ │內河航運工程項目 │舶的內河航運工程項目│舶的內河航運工程┃
        ┃ │ │ │ │ │項目 ┃
        ┃ │ ├────┼─────────┼──────────┼────────┨
        ┃ │ │ │投資額在8000萬元以│投資在5000~8000萬元│投資在5000萬元以┃
        ┃ │ │ 投資額 │上的其它水運工程項│的其它水運工程項目 │下的其它水運工程┃
        ┃ │ │ │目(指建安費) │(指建安費) │項目(指建安費)┃
        ┠──┼───┼────┼─────────┼──────────┼────────┨
        ┃ │ │民用機場│飛行區指標為4E及以│飛行區指標為4D中型跨│飛行區指標為4C及┃
        ┃ │ │工程風洞│上大型跨音速、超音│音速、超音速風洞及特│以下低速風洞和各┃
        ┃ │ │ 工程 │速風洞及特種風洞 │種風洞 │類小型風洞 ┃
        ┃ │ ├────┼─────────┼──────────┼────────┨
        ┃ │ 航天 │航空專用│大型整機、系統模擬│大型部件模擬試驗設備│中、小型模擬試驗┃
        ┃十一│ 航空 │試驗設備│試驗設備工程 │、整機試驗設備工程 │設備、部件試驗設┃
        ┃ │ 工程 │ 工程 │ │ │備工程 ┃
        ┃ │ ├────┼─────────┼──────────┼────────┨
        ┃ │ │航天器及│研制、生產航天飛行│總體設計部(所),總│各類試驗室、計算┃
        ┃ │ │運載工具│器、運載火箭、大型│裝廠,發動機、控制系│中心、仿真中心、┃
        ┃ │ │總裝車間│動力裝置等基地 │統、慣性器件、地面設│地面測控站、研究┃
        ┃ │ │發射試驗│ │備及大型試驗臺、試車│用房和試制生產車┃
        ┃ │ │裝置工程│ │臺等綜合性建設項目 │間等單項工程 ┃
        ┠──┼───┼────┼─────────┼──────────┼────────┨
        ┃ │ │有線、無│省際通信、信息網絡│省內通信、信息網絡工│地市以下通信、信┃
        ┃ │ │線傳輸通│工程 │程 │息網絡工程 ┃
        ┃ │ │信工程,│ │ │ ┃
        ┃ │ │衛星、綜│ │ │ ┃
        ┃ │ │ 合布線 │ │ │ ┃
        ┃ │ ├────┼─────────┼──────────┼────────┨
        ┃ │ │郵政、電│省會城市郵政、電信│地市級城市郵政、電信│縣級郵政、電信樞┃
        ┃十二│ 通信 │信、廣播│樞紐 │樞紐 │紐 ┃
        ┃ │ 工程 │樞紐及交│ │ │ ┃
        ┃ │ │ 換工程 │ │ │ ┃
        ┃ │ ├────┼─────────┼──────────┼────────┨
        ┃ │ │ 發射臺 │總發射功率500千瓦 │總發射功率150-500千 │總發射功率150千 ┃
        ┃ │ │ 工程 │以上短波或600千瓦 │瓦短波或200-600千瓦 │瓦以下短波或200 ┃
        ┃ │ │ │以上中波發射臺;高│中波發射臺;高度100 │千瓦以下中波發射┃
        ┃ │ │ │度200米以上廣播電 │-200米廣播電視發射臺│臺;高度100米以 ┃
        ┃ │ │ │視發射臺 │ │下廣播電視發射臺┃
        ┠──┼───┼────┼─────────┼──────────┼────────┨
        ┃ │ │ │ │各類城市道路、單孔跨│城市道路(不含快┃
        ┃ │ │城市道路│ │徑20-40米橋梁;500- │速路)、單孔跨徑┃
        ┃ │ │ 工程 │ │3000萬元的隧道工程 │20米以下的橋梁;┃
        ┃ │ │ │ │ │500萬元以下的隧 ┃
        ┃ │ │ │ │ │道工程 ┃
        ┃ │ ├────┤ ├──────────┼────────┨
        ┃ │ │ │ │2-10萬噸/日的給水廠;│2萬噸/日以下的給┃
        ┃ │ │ │ │1-5萬噸/日污水處理工│水廠; ┃
        ┃ │ │ │ │程; │1萬噸/日以下污水┃
        ┃ │ │給水排水│ │0.5-3立方米/秒的給水│處理工程; ┃
        ┃ │ │建筑安裝│ 各類市政公用工程 │、污水泵站; │0.5立方米/秒以下┃
        ┃ │ │ 工程 │ (地鐵、輕軌 │1-5立方米/秒以下的雨│的給水、污水泵站┃
        ┃ │ 市政 │ │ 單獨批) │水泵站;各類給排水管│1立方米/秒以下的┃
        ┃十三│ 公用 │ │ │道工程 │雨水泵站; ┃
        ┃ │ 工程 │ │ │ │直徑1米以下的給 ┃
        ┃ │ │ │ │ │水管道; ┃
        ┃ │ │ │ │ │直徑1.5米以下的 ┃
        ┃ │ │ │ │ │污水管道 ┃
        ┃ │ ├────┤ ├──────────┼────────┨
        ┃ │ │ │ │總儲存容積500--1000 │總儲存容積500立 ┃
        ┃ │ │ │ │立方米液化氣貯罐場 │方米以下液化氣貯┃
        ┃ │ │ │ │(站);供氣規模5-15│罐場(站);供氣┃
        ┃ │ │熱力及燃│ │萬立方米/日以下的燃 │規模5萬立方米/日┃
        ┃ │ │氣建筑安│ │氣工程; │以下的燃氣工程;┃
        ┃ │ │ 裝工程 │ │中壓以下的燃氣管道、│2公斤/平方厘米以┃
        ┃ │ │ │ │調壓站;供熱面積50- │下的中壓、低壓管┃
        ┃ │ │ │ │150萬平方米的熱力工 │道、調壓站; ┃
        ┃ │ │ │ │程 │供氣面積50萬平方┃
        ┃ │ │ │ │ │米以下的熱力工程┃
        ┃ │ ├────┼─────────┼──────────┼────────┨
        ┃ │ │垃圾處理│ │各類城市生活垃圾工程│生活垃圾轉運站 ┃
        ┠──┼───┼────┼─────────┼──────────┼────────┨
        ┃ │ 機電 │ │各類一般工業、公用│投資額3000萬元以下的│ ┃
        ┃十四│ 安裝 │ │工程及公共建筑的機│一般工業、公用工程及│ ┃
        ┃ │ 工程 │ │電安裝工程 │公共建筑的機電安裝工│ ┃
        ┃ │ │ │ │程 │ ┃
        ┗━━┷━━━┷━━━━┷━━━━━━━━━┷━━━━━━━━━━┷━━━━━━━━┛

        說 明

            1. 表中的“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2. 表中“機電安裝工程是指未列入前13項工程的機械、電子、輕工、紡織及其他工業機電安裝工程;

            3. 未列入本表中的國務院工業、交通、信息等部門的其他工程,由國務院有關工業、交通、信息等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在相應的工程類別中劃分等級。

        漢中市工程建設監理公司
        久久99精品久久久久久野外
      3. <track id="zeavu"><ruby id="zeavu"><tt id="zeavu"></tt></ruby></track>

      4. <acronym id="zeavu"></acronym>

            <table id="zeavu"></table>

            <acronym id="zeavu"></acronym>
          1. <pre id="zeavu"><ruby id="zeavu"><b id="zeavu"></b></ruby></pre>
            <table id="zeavu"></table>

          2. <p id="zeavu"></p>